各相關單位:
為支持擁有核心產品、成長性好、競爭力強、全球性或國內知名的人才服務機構入駐區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根據《南山區自主創新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和《南山區自主創新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經濟發展分項資金實施細則》文件的相關規定,現決定開展2019年南山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入駐機構房租補貼項目的申報工作。具體要求如下:
一、政策內容
鼓勵知名人才服務機構入駐區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
二、資助方式
本項資助屬于核準類項目,資助資金的安排使用堅持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實行自愿申報、科學決策和績效評估的管理制度,采取無償資助方式和事后補貼制,受資助項目無需驗收。
三、資助標準
支持擁有核心產品、成長性好、競爭力強、全球性或國內知名的人才服務機構入駐區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對符合條件的給予房租補貼。對經核準的入駐機構,在第一年和第二年每年可按實際支付租金的70%且不超過100萬元給予租金補貼,在第三年和第四年每年可按實際支付租金的50%且不超過70萬元給予租金補貼。申請房租補貼從首次申請起連續計算,以12個月為一個年度,每年申報一次。
四、申請條件
(一)申請本項資金資助的機構應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1、申請補貼時間段注冊地及納稅關系均在南山區的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入駐機構(含分支機構)。
2、已繳納房租且申請補貼時間段在南山區納稅人民幣100萬元(含)以上。
3、履行統計數據申報義務、守法經營、誠實守信、有規范的財務管理制度;
4、應積極配合區委、區政府相關工作。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專項資金不予資助:
1、近三年內在稅收、安全生產、環保、勞動等方面存在重大違法行為,受到有關部門行政處罰的;
2、申報材料有弄虛作假情況的;
3、近三年內申請單位以及單位法人存在違規申報使用政府資金、商業賄賂、不良信用記錄等情況的;
4、提出資助申請后,機構將注冊地搬離南山和未按規定提交統計報表、在產業發展綜合服務平臺填報相關數據的;
本文作者:深圳市思譽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轉載時必須以連接形式注明作者和原始出處